現代人使用網路相當頻繁,E-mail幾乎取代傳統信件,而針對信件保密的法律責任我國的刑法也有相當規定.以下內容提供各位參考,保障自己權益.
電子郵件、網路廣告中的個人隱私問題
電子郵件從發送到收取要經過幾個伺服器,在其中任何一個中轉點,未加密的郵件資訊都很容易被偷看。因此,一些喜歡窺探別人隱私的服務提供商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瀏覽進入其伺服器的郵件包。另外據調查,約91%的電子郵件用戶每週至少收到一次垃圾郵件,大量垃圾郵件的狂轟濫炸甚至使用戶的電子郵箱崩潰。很多人不明白自己的郵件地址為什麼會被一些聽也沒聽說過的公司獲知。其實無非是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用戶個人資訊的網路公司為獲取廣告和經濟效益,將用戶資料大量洩露給廣告商,而後者則通過跟蹤程式或發放電子郵件廣告的形式來“關注”你。最近美國電子通訊聯盟提出,未經人們事先同意,網上直接廣告商不得向用戶發送具有誘惑性質的郵件,並允許用戶把自己從廣告商的地址列表中刪除,以免受網路廣告的騷擾,維護自己的個人生活安寧權。另外互聯網上利用技術措施監看他人的電子郵件更是很普遍的現象,這實際上與私自拆開他人的信件,侵犯他人的通信秘密沒什麼兩樣。我國刑法修正規定不當竊取他人電子郵件帳號及密碼者最高刑責可處6個月---2年有期徒刑.
奉勸各位不要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