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涉賭現象應引起重視
1、加大打擊賭博犯罪力度。相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定期分析轄區內賭博現象的形勢,對賭博公司、專門以放水錢為生者、長期賭博人員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和追究,共同遏制賭博蔓延勢頭,淨化社會環境。
2、開展法制宣傳。法院可通過法制講座、以案釋法、巡迴審判等形式進社區、到村頭,加強法制宣傳,提高社會認同度,宣導文明生活方式。
3、加大審查力度。法院在審理疑似涉賭的民間借貸糾紛,特別是其中多起案件均針對同一被告的,法官要增強敏銳性,注意方式方法,從嚴審查借貸關係的合法性,在證明責任的分配上,實行原告舉證證明借貸關係合法有效,被告反駁借貸關係主張賭博債務並舉證證明。庭審中,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時間、地點、在場人、詳細經過、借款來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還款期限及方式、利息約定等有關細節詳細說明。對有其他人在場的,盡可能傳喚證人到庭作證,引導當事人對證人進行隔離交叉詢問,結合證人作證情況,形成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事實。如查實當事人爭議的是賭債,在依法確認借款行為無效後,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4、轉變工作作風。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深入基層,向當事人所在單位、社區、村委、其鄰居、親戚朋友調查摸底,瞭解其相關情況,對於群眾反映被告為長期賭博人員,案件所涉款項可能涉及賭債、水錢的,慎重處理。必要時採取測謊等技術手段,逐個調取與涉訴借款相關的證據,充分發揮間接證據和輔助證據的證明作用,判斷大量間接證據從而形成證據鏈證明債務的涉賭性質。
5、增強溝通聯繫。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繫,及時向當地派出所查詢聚眾賭博的查處情況,瞭解原、被告是否有參賭的前科,通過司法建議等形式,由公安機關及時介入偵查,查明事實。同時,將審理過程中疑似涉賭案件的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方便公安機關在相關查處工作中參考。
6、嚴格依法制裁。加大教育、處罰力度,經審理認定原告所訴屬法律不予保護的賭博、水錢債務的,可對原告作出民事制裁,收繳賭資上繳國庫,在駁回其訴訟請求的同時對雙方處以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發現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提出司法建議,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