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控前董事李岳蒼之子李宗瑞涉嫌迷姦女子案,淫照接連曝光;台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傳喚當初指控李宗瑞性侵的陳姓姊妹及刊登淫照的自由時報兩名記者,追查淫照來源,訊後均請回。
北檢昨天發布聞稿,要求承辦人員謹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否則從嚴查辦;並呼籲媒體對李宗瑞案的登載內容應該自律,避免被害人再次受害,如果涉及洩密和散布猥褻物品,將併同偵辦。
去年七月,陳姓女子報案指稱姊姊遭李宗瑞迷姦偷拍;檢方聲請羈押李宗瑞,但法官駁回。李後來行蹤不明,本月一日發布通緝。
據了解,陳姓姊妹雖是報案人,但屢不出庭;其中擔任平面小模的妹妹是李宗瑞前女友,多次向媒體爆料,檢察官懷疑她手中有性愛光碟拷貝,昨天指揮台北市刑大持傳票到台北市松山路「請人」,抗傳即拘。
陳女一度拒不開門,還打電話向爆料的電視台記者求援。雙方僵持一個多小時,陳女才答應到案說明。警方進門就質問陳女「光碟呢」?陳女主動交出數張光碟,市刑大也查扣她的電腦和隨身碟,全部交給檢察官,下午再傳訊陳女姊姊。
檢方根據各項事證,懷疑流出的性愛光碟照片來自陳姓小模,並刊驗影片內容。陳姓姊妹均否認是她們流出淫照,下午四時左右請回。
自由時報昨天刊登多張性愛裸照,其中一張女子疑遭下藥迷姦。檢方另在台北市警察局召開臨時偵查庭,傳訊自由時報兩名影劇記者,下午三點多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