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九十一歲饒姓老翁日前到永和郵局操作自動提款機,因提款機有個約十五公分的平台架高,老翁後退時不慎踩空摔倒,後腦著地送醫不治;家屬昨天重回現場,指控提款機設置不當。
新北市市府相關人員昨天會勘,工務局人員說,將調查提款機平台是否合法,若是非法將開罰並拆除。
中華郵政總經理王昌表示,監視器畫面顯示老翁提款時突然後倒,疑似本身有心臟問題,是否與提款機前平台有關,需進一步確認。永和郵局經理張麗菁說,小平台是八、九年前所蓋,她也不知有無違法,若不合法會自行拆除。
這起意外發生在本月五日上午八時,饒姓老翁提款時疑後退踩空摔倒,後腦著地、血流滿地;送醫急救,隔天不治。
「看到三、四個路人跨過我爸身體繼續走,實在很心痛!」老翁兒子昨天拿著父親遺照,重回父親摔死地點,紅著眼眶痛斥路人冷漠,也控訴郵局提款機設置不當,事發後又不聞不問,「如果沒有那個小平台,或許父親不會摔倒」。
對家屬質疑,張麗菁解釋,因為郵局地板比路面高,才施做小平台方便民眾操作提款機;老翁摔倒後,也派人探視,並非不聞不問。
板橋地檢署相驗認定老翁是意外死亡,老翁兒子說,父親以前是登山協會嚮導,雖然年事已高,但身體硬朗,每周仍會與山友爬山。他質疑父親死亡與郵局設施不當有關,前天到警局控告永和郵局人員涉嫌業務過失致死。
法界人士指出,此案是否構成刑事、民事責任,要看提款機前小平台是否違法設置,以及是否有警示標語。依法令,騎樓不能設置固定式設施阻礙通行,若民眾被絆倒受傷,郵局恐有刑事責任;若是民眾本身疏忽,是否構成刑責還有討論空間。
民事部分,郵局設置提款機可視為營業行為,提供設施如果不當造成消費者傷亡依民法或消保法,恐需負損害賠償責任。